國際財經 | 2024-02-05 15:34
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三星不當合併與會計造假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無罪;檢方仍可能提出上訴。
檢方指控李在鎔進行不正當交易、操縱股價和瀆職等,去年11月曾要求判處李在鎔監禁5年。法院則指出,兩家公司合併目的並不僅限於強化李在鎔在集團內的影響力,而且沒有證據證明此舉對股東造成損失,該案所有指控均無確鑿證據。
李在鎔否認有不法行為,辯稱他和其他高管之所以進行合併,是因為相信此舉將有利於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