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24-02-03 10:59
政府正就《基本法》23條立法進行諮詢,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電台節目表示,觸犯「竊取國家秘密」罪行的元素,包括在無合理權限下作出披露,而有關資料相當可能危害國家安全。
對於新聞界如果從政府官員的非正式訪問中,即一般傾談「吹風」而取得的資訊,他認為有關官員已預計傳媒會報道,屬正常獲取的資料,不認為記者是無合法權限披露。
至於傳媒要披露或揭露的究竟是否公眾利益大於國家安全,鄧炳強以一個極端的例子指如保安局局長是特務,原來沒有人知道他可以危害得很厲害,政策會害死很多人,「因為保安局局長權力很大,一定要透過這樣揭露」,在這極端情況下,就可能有機會作為辯解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