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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3 00:00

公眾利益倘凌駕國家秘密 門檻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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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利益」能否成為披露國家秘密的辯護理由,是特區政府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焦點之一。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若事件危急,如不告知公眾就會引致大量人命傷亡,「可能公眾利益會比維持國家機密的機密性來得更大,可能有凌駕性在此。」惟他同時強調門檻很高。 林定國:須極危急涉重大傷亡 林定國與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周五接受Now TV新聞台節目《大鳴大放》專訪。對於「公眾利益」可否成為披露國家秘密的辯護理由,林定國指出,外國並無一致做法,相信即使香港有豁免條款亦會嚴謹把關,「可能嗰個國家機密都無辦法、好危急嘅,如果唔講畀公眾知,可能會引起大量人命傷亡,在極端情況下,有個情況係公眾知(道),公眾利益會比維持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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