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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經 | 2024-02-02 17:44

金管總局:合理拓寬固定資產貸款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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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最新發布修訂後的《固定資產貸款管理辦法》,稱此次修訂合理拓寬固定資產貸款的用途範圍,並明確參照適用範圍;同時,為填補關於貸款期限的制度空缺,並有效防範貸款期限錯配產生的風險,明確固定資產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10年。

金管總局指出,確需辦理期限超過10年貸款的,應由貸款人總行負責審批,或根據實際情況審慎授權相應層級負責審批。

金管總局稱,「三個辦法一個指引」,即《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及《項目融資業務指引》中的一些規定表現出一定的局限性和滯後性,需要更新調整;此次修訂能夠更好地適應商業銀行信貸業務實際和發展趨勢,督促商業銀行進一步提高信貸管理的精細化和規範化水平,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此次修訂明確,固定資產貸款是指向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發放的,用於借款人固定資產投資的本外幣貸款。固定資產投資是指借款人在經營過程中對於固定資產的建設、購置、改造等行為。

此外,修訂適度延長固定資產貸款受託支付時限,滿足相關合理需求。將固定資產貸款受託支付時限最長放寬至10日,並明確在不可抗力情況下可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具體的支付時限。修訂還將《項目融資業務管理規定》作為專章納入《固貸辦法》。新規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