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經 | 2024-02-01 18:18
財聯社報道,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回覆政協委員的提案,表明「跨境保險通」,即港澳保險公司毋須在內地設立分公司,就直接向內地居民跨境銷售保險產品,做法與內地法規對境內投保的要求有衝突。
而且港澳等境外保險公司的監管、產品費率等,與內地差異較大,如果不設分支機構就在內地銷售,可能不利消費者權益,因此現時直接開始試點的時機不成熟。
當局又提及港資和澳門保險公司,與中資保險公司在內地的監管原則、標準相同,但考慮到港澳保險公司規模較小,所以容許經整合和戰略合併組成集團,滿足在內地設立分支機構時,總資產最少50億美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