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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4-02-01 14:35

勞顧會就連續性合約達共識 以4周總工時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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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顧會就檢討《僱傭條例》俗稱「418」的「連續性合約」規定達成共識,放寬為以4星期工時合計為一個計算單位,而4星期工時門檻則定為68小時。

現行規定全職或兼職僱員如受僱於同一僱主工作4星期或以上,每星期工作滿18小時,被視為以「連續性合約」受僱,如符合《僱傭條例》訂明的相關條件,可享有如法定假日薪酬、有薪年假及疾病津貼等一系列僱傭福利。

勞工處表示,有關修訂有助加強保障較短工時僱員的權益,政府將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滙報結果,並開展相關的法例修訂工作,完成草擬後的修訂草案會提交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