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31 00:00
23條立法諮詢30天 涵蓋五類罪
特區政府昨天啟動《基本法》第23條立法諮詢,擬訂立全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涵蓋《港區國安法》未處理的五大類危害國安行為和活動,包括叛國、叛亂、竊取國家機密、危害國安的破壞活動及境外干預罪。諮詢文件共9章,諮詢期由昨日起至2月28日,為期30天,較2002年初次諮詢時的3個月大為縮短。特首李家超明言立法工作「已等了26年,不能再等」,重申擁有安全和穩定環境,才有利經濟發展,否則「都是在浮沙上建立的假象」。
相隔22年,政府再就23條立法展開公眾諮詢,當中建議訂立全新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全面應對香港特區現在和未來可能出現的危害國家安全風險。
發現叛國行為不舉報屬違法
政府提議立法涵蓋五大類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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