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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7 00:00

國開行原副行長 何興祥判囚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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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何興祥【圖左】受賄、違規出具金融票證、違法發放貸款、隱瞞境外存款一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周五(26日)作出一審判決,判囚20年。 涉受賄違法放貸隱瞞境外存款 法院對何興祥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款50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以違法發放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款10萬元,以隱瞞境外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款510萬元;依法追繳何興祥犯罪所得及孳息上繳國庫。 法院認為,何興祥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違法發放貸款罪、隱瞞境外存款罪,應依法懲處,數罪併罰。 但法院鑑於何興祥部 ...

(節錄)全文共396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