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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5 00:00

運輸署稱防濫用車牌查冊有責

運輸署由月初起實施新車牌查冊規定,傳媒能以涉重大公眾利益為由,書面說明查冊原因,向署長申請。香港記者協會認為,新安排不尊重終審法院有關裁決,損害新聞自由。運輸署昨指記協錯誤解讀裁決,錯誤指控署方,並謂新聞自由非絕對權利和自由。 反駁記協對新安排質疑 記協日前去信運輸署長李頌恩指出,新查冊規定「僭建」署長的審批權,不必要地增加查冊關卡,無視新聞報道時效性,甚至影響新聞保密原則,質疑新規定與終院裁決背道而馳,嚴重影響記者採訪。 運輸署昨發聲明提到,終院裁決亦指署長有權責防止濫用車輛登記細節,新規定推出「例如情況」,讓任何人包括記者,因涉「重大公眾利益」而查冊,至於「公眾利益」是普通法下常用的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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