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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6 00:00

傳媒車牌查冊須運輸署長批核需符「重大公眾利益」 蔡玉玲抨阻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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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宣布周一(8日)起實施新車牌查冊制度,訂立七大指明用途,但沒有豁免傳媒報道,署方指傳媒可就「重大公眾利益」以「例外情況」申請查冊,經署長考慮是否批核。署長李頌恩表明,新聞採訪非查冊原意,局方有責任保障車主個人私隱。曾因車牌查冊被控「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罪」的港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質疑,新安排收緊查冊要求且增加門檻,阻礙採訪。香港記者協會亦不滿新制,不排除使用合法手段爭取合理採訪權利【見另稿】。 運輸署周五(5日)公布多項新措施,包括電子車輛牌照、電子駕駛執照、網上車牌拍賣【見另稿】,以及車牌查冊新安排,後者訂明查冊須符合三大條件、七大指明用途【表】,例如買賣車輛、保險索償等,當中沒有 ...

(節錄)全文共113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