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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財經 | 2023-12-29 20:19

發展局指修訂原址換地安排由政府主導

發展局昨日公布「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的原址換地修訂安排。局方在Facebook表示,有關安排得到不同持份者的普遍支持,持份者尤其認為容許擁有九成私人土地的業權人申請換地,其餘一成由政府收地再批予申請人作整全發展的建議,有助結合市場力量,加快落實「北部都會區」的建設。

坊間有個別人士憂慮修訂安排會否間接鼓勵發展商在政府未作出規劃前,便開始購置大量土地,以便日後進行原址換地。

發展局強調,不論是修訂前或修訂後的原址換地安排,都是由政府主導,因為換地安排只會適用於新發展區內政府已確定相關用途的用地,即私營住宅、商業,以及修訂安排後擴展至的產業和私營社區或福利設施用地;新發展區內有什麼用地可以進行原址換地,由政府指定,例如若政策局決定某塊用地要直接批給龍頭企業發展創科,局方不會放出來做原址換地。

另外,申請人補足地價後必須按政府的規劃、指定土地用途和其他要求落實發展;時間是關鍵,容許換地是要提速。政府會在土地契約列明完成發展限期;未能依期完成而又沒有合理解䆁將被罰款。

發展局指出,在新發展區內非供原址換地申請的用地,或申請不獲批的土地,都會由政府收回。因此,在政府主導的發展模式下,局方看不到會引致上述的憂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