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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3-12-06 14:43

公屋前保安員認賄上司求調崗位 判監8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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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公共屋邨前女保安員涉以4000元「利是」行賄上司,求獲編配心儀工作崗位,被廉署落案起訴,早前承認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8星期。

裁判官判刑時指出,案件涉及金額不多,但情節嚴重,不適合判處社會服務令,考慮到被告認罪及量刑整體性,決定判處監禁。

48歲的梁金蘭為嘉怡前保安員,案情指出,被告去年11月中至今年1月底期間,涉向70歲前主管陳秀雲提供兩封「利是」共4000元,以獲安排在樂富邨「座頭」工作。

至於涉案的陳秀雲亦被廉署落案起訴兩項貪污控罪,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0日再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