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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3-11-03 15:08

721案 元朗站經理指警兩天前安排警員控制室監察

元朗7.21事件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7名「非白衣人」被控暴動案件,今日進行第14日審訊。案發當日任元朗站車站事務經理B透露,721前兩天,天水圍警署警員聯絡他,要求721當日安置警員到元朗站控制室,監察情況,並在翌日交代具體安排1名警員於721當日下午5時到場。B指,實際有多少名便衣警員在控制室、何時到來他不知道,但他當晚約12時到元朗站現場後,見到控制室內有兩名天水圍警署的便衣警員。

B作供稱,他同意自己是車站的「最高負責人」。案發當晚得知發生事故,他於約11時45分到達元朗站了解情況。知道港鐵職員有透過車務控制中心報警。警方一般會在半小時內到達,「唔會係一個唔合理嘅長時間」。他到場後,在元朗站控制室見到內有兩名便衣警員,另有鐵路警區警員在站內非公眾範圍。

另外,案發當日原定晚上11時當值的元朗站高級站務管理主任F作供。綜合F的書面及庭上供詞,F指他晚上11時18分才到達近H、J出口的站長室上班,當時由G出口上元朗站大堂步行到站長室,沿路無留意情況,包括有無人聚集、爭執和打鬥,不過見到現場凌亂,有傘、垃圾在地上,不覺有嘈吵聲。

F續指,他換上制服後上月台,在樓梯見到數10名穿白衣的人逆方向行過,他看不到有爭執和打鬥。月台上無見到受傷的人,亦無人向他表示被打。辯方質疑,對F而言,當日上班如同「正常返工」,因為他當日「無聽到任何嘢、見到任何嘢、無問發生咩事」。F回應,上班途中他了解到訊息,知道元朗站發生爭執,但他沿路無看到,形容是「比較好彩,無嘢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