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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3-10-05 10:40

房署打擊濫用公屋 要求8.8萬租戶申報是否有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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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署為打擊濫用公屋情況,本月向8.8萬公屋租戶發信,要求申報有否持有物業,包括入住公屋2至8年的租戶,暫時不包括長者戶,收信的租戶須11月底前交回申報表格。

房屋署署長羅淑佩在電台節目表示,如租戶申報已經持有物業,房屋署不會懲罰,但須1個月內搬走,如租戶透過公司持有物業,要視乎租戶在公司的角色,決定跟進行動,如公司由多人共同擁有,物業不可能用作居住用途,可酌情處理。

羅淑佩強調,正努力研究其他打擊濫用公屋的措施,公屋可令有需要的人士有安身之所,改善生活條件,如租戶本身已擁有住宅,不應佔用珍貴的公屋資源,租戶須如實申報,如作出虛假陳述將有法律責任。

她又提到,聽聞有人將公屋直接出租作為民宿,形容離譜,一旦署方發現,必定會嚴厲打擊,絕不手軟,呼籲市民發現有違規行為亦可作出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