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23-10-03 16:29
一名警署警長多次向同袍借錢,又隱瞞欠債一事欺騙退休金。他承認訂明人員接受利益、妨礙司法公正及欺詐等11項控罪,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22個月。至於有關不誠實取得退休金的控罪,法官表示,為免被告破產,只需向政府還款5元。
案情指出,被告黃志明於1988年加入警隊。他於2020年至2021年期間以不同理由,例如股票輸錢、兄長入住院舍繳費以及無法從銀行提款等,多次向不同下屬及上司借錢,涉及金額逾42萬元,並煽惑同袍向廉署隱瞞曾借貸予他。
另外,被告於2018年申請退休時,並無如實申報他欠債一事,欺騙退休金逾250萬元;被告又於2020年向俗稱「遮仔會」的警察儲蓄互助社,虛報自己沒有借貸,從而獲批8萬元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