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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3-09-25 17:47

陳朗昇阻差辦公罪成判監5天 准保釋等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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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記者協會主席、網媒「Channel C」港聞多媒體製作主任陳朗昇,被指在採訪工作前拒絕向便衣女警出示身份證,阻撓女警執行職務。陳否認「阻差辦公」及屬交替控罪的「阻礙公職人員」。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梁嘉琪裁定陳朗昇「阻差辦公」罪成,判監禁5天。辯方隨即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梁嘉琪批准陳朗昇以3萬元現金擔保、不能離開香港等條件保釋。

代表陳朗昇的辯方大律師冀裁判官考慮非監禁式刑罰。梁嘉琪則指,非監禁式刑罰不能充分反映案件嚴重性,須判短期即時監禁,以判監7天為量刑起點,減刑2天。

梁嘉琪判決時指出,陳朗昇在被截查後拿出內套身份證的卡套,倘若他當時全心出示身份證,無打算阻撓警員執行,大可以出示身份證,並無任何困難。對於陳朗昇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直播示威現場期間,遭警員在直播鏡頭前展示其身份證,梁嘉琪認為,本案現場無進行直播和相關器材,看不到被告有基礎擔心資料外洩。

梁嘉琪又指出,陳朗昇任記者,亦熟悉警隊架構,知道提供多少資料才足夠,但仍肆無忌憚、不合情理地發問,無適時提供身份證明文件予警員查閱,被告的行為使女警梁敏儀不能執行職務,考慮到陳當時態度、反應等,唯一目的是故意阻撓警員執行職務,裁定陳「阻差辦公」罪罪成。

現年42歲的陳朗昇被控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阻差辦公,以及交替控罪「阻礙公職人員」。控罪指,他去年9月7日在旺角奶路臣街38號麥花臣場館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女警員26781 ;及阻礙她執行公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