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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經 | 2023-09-22 11:07

上海推進制度型開放 予外資金融機構國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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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下發通知,落實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的實施方案。通知稱,上海自貿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應允許真實合規的、與外國投資者投資相關的所有轉移可自由滙入、滙出且無遲延。外商投資企業的外籍職工和香港、澳門、台灣職工的工資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可以依法自由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法對幣種、數額和入、出的頻次等進行限制。

除需相關部委出台實施細則,或相關部委要求加快落地的試點措施外,上海要用一年時間,着力推動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數字貿易、商務人員臨時入境、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的各項試點措施落地實施。

除推動貨物貿易創新發展外,推進服務貿易自由便利方面,允許外資金融機構在上海自貿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申請開展中資金融機構已開展的新金融業務,給予國民待遇並進行審慎監管;允許在上述區域註冊企業、工作或生活的個人購買跨境保險、投資等金融服務。

北京市商務局亦發布外商投資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也在外資投資准入、投資促進、投資保護、投資管理和投資便利等方面做出了規定,以給外國投資者和外資企業營造更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