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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9 00:00

6人理大「圍魏救趙」監47至63月

6名男女被指於2019年理大衝突期間,在油麻地一帶參與暴動,其中2人早前認罪,4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昨在區域法院被判監3年11個月至5年3個月。區院暫委法官陳慧敏判刑時指出,本案為極嚴重的暴動罪行,示威者向警方投擲至少251枚汽油彈,嚴重性不比梁天琦案為低。 官抨擲251汽油彈極嚴重 6名被告為梁少明、謝建樂、黃家榮、張創發、郭傑超及劉思彤,各人被控一項暴動罪,首被告梁少明另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即一支鐳射筆。控罪稱,各被告在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其中郭傑超和劉思彤早前認罪,其餘被告不認罪。 法官陳慧敏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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