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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3-09-06 10:54

湯家驊:設同性伴侶婚姻替代框架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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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行動」成員岑子杰就本港法律不承認他與同性伴侶在美國的婚姻關係上訴至終審法院,獲裁定部分上訴得直,法官指政府未履行積極義務確立替代框架,讓同性伴侶關係獲得法律承認,屬違反《人權法案》,終院亦一致裁定把同性伴侶排除在婚姻制度之外不屬違憲,有關命令暫緩2年執行。

中大性別研究課程副教授孫耀東在電台節目表示,裁決賦予政府酌情權,可在未來2年內考慮如何制定替代框架及定義核心權利,認為同性伴侶和異性伴侶在無論生老病死的階段,面對的都是很相近的議題,如把替代框架及核心權利定義得太窄,會繼續出現以往的爭拗。

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另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對於多數案中法官認為政府須設立替代框架感到詫異,指判詞沒有提及有關框架要做到甚麽層面,才符合《國際人權公約》並令法庭滿意,而不同政府服務,對於同性伴侶可能有不同中間方案。

湯家驊指出,即使政府推出框架,如有人認為權利仍不足夠,令當局繼續違反《國際人權公約》,相信屆時會觸發新的司法覆核,此外,《人權法》有「走盞」空間,可因應社會背景和歷史文化等有不同程度演繹,問題爭議大,不易解決。

行會召集人葉劉淑儀表示,終院裁決迴避解釋《基本法》37條保障的婚姻自由,是否包括同性婚姻,上訴庭曾裁定《基本法》37條的立法原意並不包括同性婚姻,因此亦迴避了人大常委就37條釋法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