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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3 00:00

終院駁回呂世瑜上訴 維持監5年國安法強制刑罰 認罪非減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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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就首宗涉及《港區國安法》刑期分級制上訴的呂世瑜案作出終極裁決,被告就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不獲扣減三分一刑期、仍因「情節嚴重」判囚5年而提出上訴,但5名法官一致裁定駁回。終院雖非全盤接納高等法院上訴法庭觀點【見另稿】,但確立《港區國安法》制定的不同級別量刑框架屬強制性,適時認罪不屬《港區國安法》33條內所涵蓋可下調刑罰至較輕量刑級別的因素。呂世瑜須繼續服刑,預料明年1月獲釋。 列明情節嚴重者刑期 今次終院主要處理兩項法律爭議,其中包括根據《港區國安法》第21條、「情節嚴重」者判囚5年以上是否屬強制性。對於代表呂世瑜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曾在聆訊提及,刑期分級制規定只屬量刑起點,而判刑 ...

(節錄)全文共1264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