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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3-08-18 15:17

2016年安葬和合石等6墳場先人遺骸須移走

政府在憲報刊登命令公告,通知市民須移走及處置2016年內安葬於6個公眾墳場的先人遺骸。

根據有關命令,2016年安葬於粉嶺和合石墳場、長洲墳場、大嶼山大澳墳場和禮智園墳場的棺葬墓段;羅湖沙嶺墳場T段及沙嶺金塔墳場的政府金塔墓段的人類遺骸須移走。

市民如欲自行安排撿掘及處置其先人遺骸,須於8月30日或之前向食環署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提出申請。如未按上述方法處理,2016年下葬於該6個墳場的遺骸會先在政府火葬場火化,而骨灰將安葬於羅湖沙嶺金塔墳場或食環署署長指定的其他墳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