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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3-08-01 18:33

陳志全:對民主派失望 拒留任立會

初選案踏入第96日審訊,不認罪被告陳志全供稱,初選勝出者「會」或「積極」否決《財政預算案》分別不大,舉例稱政府說「會」或「會積極」考慮做某事,「結果都係唔會(做)」。被問2020年立法會延任一年,卻選擇不留任的原因,陳志全悔述,當時並無民主派議員承諾留任後盡力履職,使他無心戀戰,故決定不留任。

庭上展示2020年5月的人民力量會議紀錄,當中提到新界東初選機制或由「會運用」否決《財政預算案》權力,轉為「會積極」運用上述權力。陳志全供稱,他不曾出席新界東協調會,事後獲助理蘇浩告知,會上曾討論「會」及「積極」否決預算案,但會上沒提及初選勝出者必須運用相關權力。

陳志全坦言,他案發時不太關注「會」或「積極」否決預算案一事,對他而言兩者並分別不大。他並稱,「積極」一詞反而比「會」顯得「更着緊」做某事,例如政府也會說「會考慮」或「會積極考慮」做某事,而「會積極」比前者「行多一步仔」;但無論政府說「會」或「會積極」考慮做某事,「其實結果都係唔會(做)」。

此外,陳志全曾簽署的抗爭派《墨落無悔》聲明提到,簽署者「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陳志全說,他相信當時大部分民主派人士或支持者也認同「五大訴求」,故他作為議員當然要盡力要求政府回應「五大訴求」。陳志全續稱,否決預算案屬立法會議員其中一項權力,他當然可運用此項權力,要求政府回應「五大訴求」。

庭上又播放一條初選宣傳片,顯示陳志全在片中提到,民主派立會過半「當然係好」,可以反對所有「惡法」,並否決預算案,觸發立法會解散及特首下台。

陳志全供稱,2019及2020年,香港社會瀰漫無力感,市民覺得「好似做乜嘢都冇用」,因此希望列舉民主派獲得「35+」後擁有的權力,對峙市民的無力感,令選民覺得議會及投票有用。他指出,民主派當時取得35個議席機會微,影片重點在於「35-(民主派取得少於35席)」的情況,並強調:「我唔會喺未見到一個法案或者撥款之前,就話我會否決佢。」

另一方面,當局宣布2020年立法會選舉延期一年後,人大常委會決定第六屆立法會延任不少於一年,但陳志全選擇不留任。他解釋,選民只授權他擔任立法會議員4年,故決定不留任,又說不留任的決定亦跟他對民主派失望有關。

陳志全稱,若主張留任的民主派立法會議員當時向他表示,留任後將準時開會、在議會積極發言及提出質詢,以及投票時不要「甩轆」等,他或考慮留任;惟當時他與民主派「傾咗一大餐」,主張留任的人士也說「理論上留任有幾好」,使他感到無心戀戰,亦有很大無力感,故決定不留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