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時事脈搏 | 2023-07-24 18:02

公屋居民瞞報擁新界土地 判囚兩月緩刑一年

房屋署發言人表示,一名居住於將軍澳彩明苑的公屋居民,在去年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申報並無擁有土地。其後調查揭發,該居民案發時擁有一幅市值評估為200萬元的新界土地。

該居民因忽略提供申報表指明的詳情,違反了《房屋條例》第27(a)條而被檢控,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考慮到案情的嚴重性,判被告監禁兩個月,緩刑12個月。該居民已遷離有關公屋單位,其公屋戶籍亦已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