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23-07-21 15:50
初選案踏入第89日審訊,不認罪被告何桂藍供稱,對港府心存不滿,但並無怨恨,因「香港政府唔值得任何人嘥精神去怨恨」。
何桂藍今早在大狀Trevor Beel主問下供稱,自己對香港政府存在「非常多嘅不滿」,不過並無怨恨,因為「香港政府唔值得任何人嘥精神去怨恨,連花時間去怨恨佢嘅價值都冇」。她之後補充,同意本港有很多人怨恨政府,但認為港人的怨恨不需要任何人「foster(促進)」,並說不應假設怨恨情緒缺乏理性基礎,或需由他人煽動。
對於控方在開案陳詞指出,何桂藍形容本港「制度崩壞,法治無存」,何桂藍供稱,法治有很多客觀標準,提到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包致金曾指,一個不民主的地方是否擁有法治,視乎四項準則,包括擁有司法獨立及並非朝令夕改的憲法、權力分立、人權狀況符合國際標準,以及不能因聲稱擁有法治而暫停民主化。
何桂藍直指,香港在上述四點「一啲都唔合格」,認為「法治無存」屬準確描述。她並強調,對自己公開發言要求嚴謹,只會道出有理有據、能說服自己的說話,「嗰啲係一啲事實,同埋一啲有理有據嘅批評」。
此外,何桂藍供稱,2020年5月,時任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王晨簡介《港區國安法》草案一事,使她有感「要走就走(離開香港)」,否則可能「一世都走唔到」,而她最終決定留港。
何桂藍另指,王晨簡介草案後,她仍沒法設想法例在本港實施的情況,只能按內地相關法例實施狀況作判斷;而在內地,張貼「平反六四」標語也會「瀨嘢」。她坦言,當時自己「講咗好多已經會瀨嘢嘅嘢,咁所以避(DQ)都冇用」,惟「作為一個怕死嘅香港人」,她從此無發表更激進言論,至於事前「講開」的言論則有「繼續講」。
何又稱,歡乎《國安法》涵蓋的四類罪行,以及內地官員簡介法例時採用的字眼,「我會認為,作為一個追求民主嘅人,唔反對一條咁嘅法例係自相矛盾」,並在王晨簡介草案後,於Facebook發帖表明反對《國安法》實施。她表示,發帖一事令她知道自己會被D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