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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8 00:00

香港脈搏 余錦賢

廣播遊戲規則改寫 蘿蔔與棍子並濟

香港人昨天經歷了一個風雨不似預期猛烈的「八號波」泰利後,隨即面對另一股旋風。通訊事務管理局宣布就檢討電視及電台節目以及廣告標準業務守則諮詢公眾一個月,提出的建議絕不模糊,包括「持平規定」不適用於國民教育和《港區國安法》等內容,彷彿為廣播界定下新的遊戲規則。

持平新規備受業界關注,通訊局提議有關守則不適用於國民教育、國民身份認同及正確認識《港區國安法》的時事節目。換言之,這三類內容即使欠缺持平亦不算違規。當局解釋,考慮到持牌機構憂慮這類節目或被指不包含對立觀點,衍生投訴,甚至因持平而加入反對《港區國安法》觀點,承受犯法風險,所以作出「鬆綁」,便利持牌機構營運。

有熟悉電視業運作的廣播界中人向筆者分析,通訊局是次提議某程度反映規管持牌廣播機構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漏招,若局方當初要求一眾電視台和電台每周最少播放半小時的國民教育、國民身份認同和認識《港區國安法》的節目,毋須歸類為「時事」,而重新設計一個節目類別例如昔日的教育電視,便毋須符合持平規定。

對於廣播界來說,認識《港區國安法》等節目毋須遵守持平原則並非特別震撼,反而通訊局另一大膽建議──容許持牌機構從「內地信譽良好的媒體」購入作直接轉播的外購節目或頻道,可豁免遵行業務守則規定,更叫業界驚訝。通訊局解釋,要求廣播機構確保外購節目頻道一樣遵守監管規定實際上未必可行。這說法表面上不無道理,但如何定義就令業界中人十分頭痛。

有資深業內人士提出不少疑問,到底怎樣才算「內地信譽良好的媒體」?政府會提供清單嗎?為何信譽良好的媒體就不須遵守業務守則?再者,為何只有內地信譽良好媒體可獲豁免,外國信譽良好的媒體不獲同等待遇?種種問題在諮詢文件中並無提供答案。

不過,特區政府深明「胡蘿蔔與棍子」的政治智慧,諮詢文件同時提出放寬節目贊助限制,例如在兒童節目中准許使用附加文字或影像顯示贊助項目,包括與贊助商特質有關的字眼和口號;此舉可望帶挈電視台、電台的廣告收入增加,基於商業考慮,業界料舉腳贊成,上述問題在甜頭下遂變得無關痛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