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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3-06-19 16:31

童樂居前職員認11項虐兒罪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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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虐兒案,一名56歲前幼兒工作員在區域法院承認11項虐兒罪,案件押後至本月26日判刑,法官批准被告保釋。

被告原被控13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其中2罪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辯方求情說,有女童曾獲被告照顧,現已長大成人和成為護士,並親自到庭支持被告;辯方稱被告一直有愛心,犯案與其本性不符。

案情指出,被告自1988年起成為註冊幼兒工作員,翌年開始在童樂居工作。被告涉嫌在前年11月20日至12月18日期間,在童樂居內虐待多名幼童,包括強行餵他們飲水、把水樽重覆撞向幼童面部,又把幼童抬起拋在地上,前後搖晃幼童和膝壓幼童大腿等。

涉及童樂居虐兒案,至今共有34名職員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