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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3-05-31 18:43

政府提強制舉報虐兒草案 違者可囚3個月罰款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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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將在星期五刊憲,下月14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和二讀。

草案把兒童定義為18歲以下人士,指明社會福利、教育及醫療衞生界別的專業從業員為「強制舉報者」,如在工作過程中有合理理由懷疑兒童遭受嚴重傷害或面對遭受嚴重傷害的實際風險,必須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舉報,違者最高可被判監3個月和罰款5萬元,機制將於法例通過後18個月實施。

「強制舉報者」包括社工、幼兒工作員和主管、兒童住宿照顧服務院舍的院長、教員、寄宿學校舍監、醫護、視光師、藥劑師、言語治療師、教育心理學家等。

當局列舉兒童遭受嚴重傷害例子,包括暴力造成身體損傷、誘使兒童參與性作為、嚴重威嚇令兒童感到恐懼、嚴重忽視基本需要而危及健康等。

草案亦會為「強制舉報者」提供法定免責辯解,包括真誠而合理地相信延誤舉報符合兒童的最佳利益,並在延誤期間必須採取合理行動,或真誠合理地相信已有人舉報懷疑虐兒個案。

另外,草案加入保障舉報者的條文,任何人都不得阻止強制舉報者作出舉報,亦不得披露舉報者身份。草案會保障舉報者不會因為舉報,而招致法律責任,亦不會因而被斷定違反專業守則。

為配合《條例》生效,政府除會為強制舉報者提供培訓外,亦會擬備實務指南,協助他們識別目標個案,及早識別、舉報和介入,同時也減少濫報的情況。

當局將設立一間新的留宿幼兒中心提供緊急安置服務,明年首季啟用,提供48個服務名額,每年平均可照顧192名兒童,署方亦正考慮通過增設另一間相同規模的留宿幼兒中心和加強宣傳招募更多寄養家長,進一步增加緊急安置名額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