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31 00:00
泛舟論章 劉炳章
北都會若要成功 須目的決定手段
「北部都會區」的概念源自上屆政府最後一份《施政報告》。據報道,當時北都計劃推出得頗為倉卒,有傳聞整個規劃是由時任特首林鄭月娥及受其委聘重返政府的前規劃署署長淩嘉勤二人「說了算」,亦有說連負責區域規劃及經貿與產業發展的地政署、規劃署、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創新科技局等都在事前所知無幾,連林鄭本人當時也表示未計算開發所需資金,卻強調「一造出有地就賺錢」,並認為開拓土地必定賺錢,可見時任管治班子的思維,仍離不開以房地產作為推動北部都會區發展的主軸。
整個北都實際上沒有增加土地,而是土地整合、修改規劃及增加容積率。「都會」區的概念與以往的新市鎮或新發展區的概念不盡相同,後兩者多以居住為主,前者則不只是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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