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2023-05-23 00:00

國安脫罪或須續扣押 律師會憂不公政府擬修例允控方上訴 恐被告期間離港

放大圖片
律政司建議修訂《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容許控方透過「案件呈述」方式,就高院由3名指定法官裁定無罪的國安案件上訴。有議員憂慮等候上訴期間出現「空窗期」,令無被即時關押的被告離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出,為防止有關情況,修例建議在高院判被告無罪、控方上訴待決期間,維持被告現狀,法庭亦應按《港區國安法》的保釋原則,決定被判無罪的被告是否須繼續扣押。大律師公會則關注,做法或對被告造成不公平。 林定國:錯誤裁定後果巨 現行法例下,高院以3名法官組成的審判庭審理危害國安案件,不容許控方就無罪裁決向上訴庭上訴。林定國昨在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上指出,在區院和裁判法院審理的刑事案件中,如法官判被告無罪後,但裁決理由 ...

(節錄)全文共1194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