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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3-05-19 15:38

黎智英申覆核被拒 官:監督國安委權力屬中央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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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要求法庭頒令人大釋法不影響他聘用英國御用大狀Tim Owen抗辯;他另提出司法覆核,質疑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批Tim Owen工作簽證的做法越權,兩案早前合併聆訊。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今日頒判詞指,監督國安委的權力屬中央政府「專有」,駁回司法覆核申請。

黎智英去年獲法庭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抗辯,觸發港府提請人大釋法。之後黎智英入稟高等法院,要求頒令釋法不影響他聘用Tim Owen。黎智英另提出司法覆核,質疑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批Tim Owen工作簽證的做法越權,兩案今年4月一併在高院聆訊。

法官潘兆初今日在判詞引用《港區國安法》第12條,指國安委負責本港維護國家安全事務;又提到中央政府根據《國安法》第13條,委任秘書長領導國安委秘書處。

潘官指出,國安委接受中央直接監督及控制,其工作不受包括法院在內的任何機關干涉,而且有關條文定明,國安委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潘官認為,監督國安委的權力保留為中央政府專有,本港法院「不獲賦予任何角色或權力」。

潘官續說,本港法院並無相關培訓或專業知識,處理國安委相關事宜,形容《國安法》定明,國安委的判斷和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實屬合乎邏輯的做法。

對於黎智英一方認為,若國安委不受司法覆核,任何因國安委決定而受屈的人士,便無法追索,潘官斥不能接受此說法,稱黎智英一方完全無視《國安法》中,國安委受中央政府直接監督及控制的條文。

就黎智英一方早前在庭上舉例指,若國安委基於國家安全,決定把所有人的銀行戶口清空,但不受挑戰,恐怕此情況等同告別很大部分的法治。潘官批評,有關例子非常極端但脫離現實、憑空想像而危言聳聽,同樣不能接受。潘官重申,根據《國安法》,特區法院對國安委的工作沒有司法管轄權,強調國安委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故駁回司法覆核申請;另強調國安委及入境處並無越權。

至於與司法覆核案一併處理、有關黎智英要求頒令釋法不影響他聘用Tim Owen一案,潘官在判詞引述律政司一方指,若法庭拒批司法覆核許可,另一案只會變成學術討論;黎智英一方亦同意此說法,故兩案同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