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2023-05-17 00:00

鍾志強

病人住所離世立法建議和中央登記系統

特區政府在2020年7月1日發表《晚期照顧:有關預設醫療指示和病人在居處離世的立法建議》【註1】,其中就病人在家居處離世的立法建議,提出修訂《死因裁判官條例》,容許被診斷為患有末期病患的安老院住客,如在死亡前14天內曾得到一名註冊醫生的診治,並由一名註冊醫生作出最後診斷及確定死者死於自然,則毋須向死因裁判官報告其死亡。簡單而言,建議是把目前在「家」離世的豁免安排,擴展至「院舍」。轉瞬三年,政府本月12日在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提出在今年內把相關法案呈交審議,開展立法程序。 即使沒有相關法例修訂,目前在香港選擇在家離世亦是合法安排,但選擇的長者或病人非常少,對於一些病情到達晚期,生命處於倒數 ...

(節錄)全文共2476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