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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3 00:00

民政專員任主席 收回撥款權

政府完善地區治理方案建議,以往由區議員互選產生的區議會主席改由民政事務專員出任,並且不設區議會副主席;當局同時收回區議會管理或審批撥款的職能。特首李家超指出,由民政專員出任區會主席,能更好發揮領導和協調作用,體現行政主導。 陳國基主持地區治理委員會 改革後的區議會雖仍可申請撥款,以推廣地區體育、藝術文化、慶祝活動等,但審批撥款申請及運用撥款的權力被政府收歸。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表示,有關安排符合行政主導,同時可防止部分區議員濫用權力,阻礙政府施政。而由民政專員擔任區會主席,確保地區事務諮詢的主導權在政府手中,同時更好統籌區議會、「三會」、關愛隊,產生「協同效應」。 政府亦將成立「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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