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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3-04-28 16:39

選舉事務處籲未登記選民於6月2日前遞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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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事務處呼籲合資格的個人或團體,如尚未登記為地方選區、功能界別及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民或投票人,須於法定限期6月2日或之前遞交登記申請,其登記資料才可被納入今年9月發表的正式選民或投票人登記冊。

已登記的選民或投票人毋須重新登記,但其住址或其他登記資料如有任何變更,則應於法定限期6月2日或之前通知選舉事務處。新登記成為地方選區選民或已登記選民更新住址,須同時向選舉事務處遞交住址證明。如申請人是房屋署或香港房屋協會轄下公共租住房屋的登記住客,則毋須遞交住址證明。

選舉事務處在本登記周期會向選民發出查訊信件,亦會根據選民提供的其他通訊資料,透過電話、手機短訊等,聯絡受查訊的選民,提醒他們盡快回覆,受查訊的選民必須於6月2日或之前回覆,以保留他們的選民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