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23-04-28 10:54
申訴專員調查發現,運輸署2021年擴大相關殘疾泊車位使用資格,除持「藍證」殘疾人士,持「灰證」負責接載行動不便人士的司機亦可用,專用泊位有被濫用情況。
傷青駕駛會副主席江昌平在電台表示,以往傷殘人士很容易找到車位,現已變成有九成車位都被「灰證」持有人使用,令傷殘人士難以找到泊車位,批評運輸署推出政策前,沒有充分與持份者溝通。
他指出,持「藍證」的傷殘人士如果違反使用條例,需要承擔刑責,但「灰證」持有人則沒有刑責,認為當局應該列明罰則,又指法例應要求「灰證」持有人使用殘疾人士專用泊位時,需要接載的傷殘人士必須在車上。
學前弱能兒童家長會弱能人士及照顧者交通需要工作小組召集人滕張幗駿表示,「灰證」持有人濫用車位是運輸署的責任,建議一個傷殘人士就派發一張證件,劃一處理,不需要區分灰證。
立法會議員陳家珮表示,署方稱今年下半年會推出智能咪錶,泊車時需要使用傷殘人士的八達通,以確保「灰證」持有人在接載傷殘人士時才使用車位,重點打擊濫用情況。
她認為署方亦須檢討「灰證」持有人與傷殘人士的關係,只需向家人、復康中心職員等派發「灰證」,亦應加強巡查及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