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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8 00:00

呂世瑜認罪未減刑 獲批准上訴至終院

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的呂世瑜,因原審法官界定案件為「情節嚴重」被判監5年,即不獲認罪三分一刑期扣減。他早前不服刑期提上訴被駁回,並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庭昨頒判詞指出,本案為首宗涉及如何恰當詮釋《港區國安法》第21條及33條判刑機制的上訴案,牽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觀點,因此批出上訴至終院的證明書。不過,呂世瑜仍需向終院上訴委員會申請上訴許可。 官稱涉兩重大法律觀點 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法庭法官彭偉昌和彭寶琴在判詞稱,本案涉及兩個具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觀點,包括《港區國安法》第21條關於罪行屬「情節嚴重」嚴重者,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該如何恰當詮釋,監禁5年以上的規定是否屬 ...

(節錄)全文共63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