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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5 00:00

趙家賢談否決權 「積極運用」非「必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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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昨天踏入第49天審訊。早前庭上展示多份初選協議文件,均提及「會運用」或「會積極運用」否決《財政預算案》權力。認罪被告趙家賢【圖】昨供稱,「會運用」或「會積極運用」不等同「必定運用」,認為三者具程度之分。另外,他主動更正上周供詞,謂陳志全不曾出席新界東初選首場協調會。案件今續審。 陳志全的代表大狀馬維騉,昨在庭上展示趙家賢今年1月與警方錄取的供詞。當時趙家賢向警方表示,初選提名表提及「共識」一詞,旨在確保參選人遵守「共同綱領」,按其所屬選區達成的共識行事。 供詞又提到,趙家賢向警方說,認罪被告戴耀廷覺得應保留空間,讓參選人討論「會運用」抑或「會積極運用」否決權。 馬維騉就有關供詞向趙家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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