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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0 00:00

簡訊

職安健修例三讀通過 重罪罰千萬

嚴重工業傷亡意外接二連三,政府早前提出修訂自1997年起未曾檢討的《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罰則,包括把針對僱主而循「可公訴罪行」形式檢控的最高罰款額,由50萬元大增至1000萬元,最高監禁年期亦由一年增至兩年。修例草案昨天於立法會獲三讀通過。草案通過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今次修例體現本港多年來引以為傲的三方協作,是「新時代下良政善治嘅一個好好嘅具體實例」,因此要清晰告訴外界即使存在不同看法,只要基於社會整體利益、求同存異的原則,必可達成共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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