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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3-04-14 11:16

政府:確保收取消費券支付工具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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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期電子消費券將於4月16日發放,財政司司長私人辦公室政策統籌主任李文成提醒巿民,確保已登記收取消費券的支付工具仍然有效,包括會否於啟動時出現問題,有需要可聯絡營辦商處理,確保領取消費券時運作良好。

李文成在電台節目稱,如果巿民利用八達通領取消費券,若擁有不只一張八達通,需要利用去年成功登記的八達通,到相關服務站拍卡領取;小部分去年退回或遺失八達通,並已登記更改手續,亦需要用新登記的八達通領取消費券。

李文成又表示,按八達通系統,將會先領取交通津貼,之後可再領取消費券。如果達到八達通的3000元儲值限額,餘額可於八達通有足夠空間時領取。至於現時辦理更新領取工具的手續,一般大約二至三周可完成手續,當局會有短訊通知。領取首期消費券的限期是今年9月30日,使用的有效期至10月31日,而第二期消費券最早可於7月16日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