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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3-04-12 16:03

初選案郭榮鏗被列為共謀者

初選案踏入第41日審訊,認罪被告趙家賢繼續作供。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今日向法庭呈交沒被列入本案公訴書的「共謀者」名單,並讀出表上3人姓名,包括觀塘區議會前主席蔡澤鴻、前「民主動力」總幹事黎敬輝,以及立法會前議員郭榮鏗。

法官李運騰一度指,他記憶所及庭上不曾引述郭榮鏗的言論;萬德豪回應時提到,公民黨曾舉行相關記者會,李官此後沒再追問。

控方完成主問後,法官陳慶偉問趙家賢,按其理解,什麼是「五大訴求」。趙逐一道出反修例「五大訴求」後,法官李運騰指出,僅撤回《逃犯條例》修訂,是否無法滿足對政府不滿人士。趙回應謂,李官說法「冇錯」,並指「五大訴求後面就係缺一不可」,形容該口號可說是「捆綁式」,當局需回應市民「需要嘅嘢,市民先會收貨」。

代表鄭達鴻及梁國雄的大律師黃宇逸其後展開盤問。黃宇逸指出,趙家賢早前供稱,2019年區議會選舉民主陣營取得大勝後,當選的本土抗爭派將地區活動「政治化」。法官陳仲衡即指,辯方為何不直接問趙家賢是否屬本土抗爭派,然後代辯方提問。趙家賢回應稱,鄭達鴻並非本土抗爭派。

此外,初選提名表格提到,「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下稱「共識條款」)」。黃宇逸向趙家賢指出,上述「共識條款」,並無提及初選參與者獲選入立法會後,必須運用否決權。

趙家賢稱,初選提名表會用於各地方選區,但地區協議內容不一,有些地區為「會運用」否決權,有些則為「會積極運用否決權」,故他沒理由把「共識條款」起草得很仔細,有多少少彈性,方便不同政治光譜人士,向其支持者及所屬政黨交代。

黃宇逸亦向趙家賢展示一則2020年5月、趙向時任「民動」總幹事黎敬輝發出的訊息,當中提到「佢(戴耀廷)啲嘢真係成日都亂咁嚟」,問趙該訊息有何意思。趙家賢重申,當時「民動」尚未承諾籌辦初選,但戴耀廷已在協調會,向與會者表示已邀請「民動」籌辦初選,認為戴的說法會令與會者認知「民動」會幫手;若「民動」最終決定不籌辦,便會令他們不但「中晒箭」,並構成壓力。

趙家賢又質疑,戴耀廷不時在別人「未必應承」做某事下「夾硬嚟」,令情況按期所想推進。趙又再法官李運騰詢問下,同意戴耀廷曾製造勉強別人,或令人難以推卻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