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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財經 | 2023-03-02 18:17

證監:投資者識別碼制度3月20日實施

證監會提醒投資大眾,香港投資者識別碼制度即將於今年3月20日推出。如投資者還未回覆其中介人有關同意轉交客戶身份訊息的要求,應盡快作出回應。

根據香港投資者識別碼制度及香港的資料私隱法例,中介人須向個人客戶取得明示同意,以便向證監會及聯交所提交相關的客戶身份訊息。有關訊息會以加密方式儲存在數據資料庫內,而只有證監會及聯交所的獲授權人員方可查取。中介人普遍已就取得上述同意及更新客戶身份訊息,向客戶提出了要求。

在香港投資者識別碼制度實施後,如個人投資者未有提供所需同意,便只可在聯交所出售他們現時持有的證券,而不得買入證券。

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表示,推出投資者識別碼制度符合國際做法。各監管機構將能夠實時掌握證券買賣指令的投資者身份訊息。毫無疑問,這將大大增強該會的市場監察能力,促進市場廉潔穩健,並提升投資者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