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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3-02-27 17:35

無屍命案 前董事涉殺情婦棄屍裁誤殺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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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證券公司前董事涉殺害情婦後棄屍,屍體至今仍未尋回,成為無屍命案。今日由4男5女組成之陪審團退庭商議近4小時後,一致裁定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明天判刑。

法官黃崇厚引導陪審團時指明,控方需把被告的謀殺罪元素包括謀殺意圖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而且當陪審團不接納他是被激怒而殺人,才可裁定他謀殺罪成。

49歲被告陳文深否認謀殺罪,被控於2011年10月6日謀殺33歲情婦秦嘉儀。案情指出,被告2008年起與夜總會公關發展婚外情,並在淘大花園購單位金屋藏嬌,惟被妻子發現不忠後,被告與情婦關係轉差,涉在情婦單位殺死對方,用尼龍袋運走屍體,再駕車運往將軍澳棄置。

被告自辯時承認自己是為了令爭吵中的情婦「收聲」,不自控地出手按其臉口鼻,再以前臂用力按其喉嚨位置,強調因被激怒才誤殺情婦,並沒有意圖殺人。

警方經2年調查後,根據閉路電視記錄,被告到過兇案單位後,曾離開並購買保鮮紙等物品再折返,翌日早上再到單位用手推車搬走一個尼龍袋;警方之後根據被告的駕駛記錄,查到他到將軍澳及西貢,並光顧過洗車公司。

控方憑相關證據推論事發過程,指證被告在單位殺人後,落樓買處理屍體用品,翌日用尼龍袋運走屍體,棄於西貢或將軍澳,之後被告以洗車及清空單位達毀屍滅跡目的,最終成功令陳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