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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財經 | 2023-02-15 13:18

富達:政府監管在ESG成效過程中非必須

亞洲企業的環境、社會及管治(ESG)發展一直被指落後於西方國家,富達國際可持續投資總監Gabriel Wilson-Otto引述亞太區當中ESG發展較成熟的澳洲作例子,指當地的ESG監管很少要求企業或投資機構作出具有約束力的承諾,很多ESG監管要求都只屬指引或最佳實踐原則。他認為,澳洲的情況反映,政府監管可以是推動企業奉行ESG的推手,但在取得ESG成效的過程中卻非必須。

Wilson-Otto又指出,亞洲國家所定下的不少ESG披露指標其實都優於美國,但留意到有部分亞洲企業拒絕披露ESG數據,指倘亞洲的ESG數據環境沒有進一步改善,或會影響到歐洲等國際投資者對其的投資意欲。

他解釋,有些資產管理公司如富達,本身擁有分析師進行研究工作,故毋須依賴企業自身所滙報的ESG數據,但有部分沒有在亞洲設立營運的資產管理公司,自身對亞洲了解不足,在缺乏亞洲企業的ESG數據披露下,會對在亞洲進行ESG投資感到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