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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經 | 2023-02-12 12:49

中國對印度進口鄰氯對硝基苯胺反傾銷複審

中國商務部決定自明日起,對原產於印度的進口鄰氯對硝基苯胺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複審調查。

商務部指,今日收到蘇州市羅森助劑公司代表國內產業,提交的反傾銷措施期終複審申請書。申請人主張,如果終止反傾銷措施,原產於印度的進口鄰氯對硝基苯胺對中國的傾銷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對中國產業造成的損害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請求商務部進行期終複審調查,並維持實施的反傾銷措施。

根據有關條例規定,調查機關認為,申請人的主張以及所提交的表面證據符合期終複審立案的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48條規定,商務部決定自明日起進行期終複審調查。

根據商務部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在期終複審調查期間,繼續按此前公布的徵稅產品範圍和稅率徵收反傾銷稅。當中,對阿迪工業公司徵收31.4%的反傾銷稅,其他印度公司則為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