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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F | 2013-11-29 05:00

余天佑

難得自主 善用「半自由行」

筆者早前與友人擲飛鏢時碰到Alex,原來他近來也喜歡與三五戰友切磋消遣,難得遇上對手,筆者自然趁機把酒擲鏢,閒聊一番。

Alex的朋友Marcus說起早前公司人事部為員工辦了強積金講座,邀請強積金計劃受託人講解關於強積金僱員自選計劃(即「半自由行」),Marcus聽到有關計劃賦予僱員更多彈性後,有見機不可失,便申請將資產轉移至新的強積金計劃內。

但「轉會」之後,Marcus卻有點困惑:「轉換受託人後,我才發覺自己對『半自由』行仍有地方不太理解。」Marcus苦惱為何明明自選了新的強積金計劃,但看到他僱主的供款部分還是在原有的強積金計劃內,懷疑是否轉移程序出錯了。

僱主部分不可轉移

筆者所見,不少打工仔與Marcus一樣,對於「半自由行」計劃的運作仍未完全掌握。以往打工仔的強積金計劃一般是由僱主選擇,而僱主每月從打工仔人工中,扣起強積金供款,連同僱主所需的供款部分,一併存入打工仔的強積金供款帳戶內。自從「半自由行」實施後,打工仔每個公曆年均有一次機會將現職強積金供款帳戶內所累積的僱員強制性供款部分,以及相關投資回報一筆過轉移至心儀的強積金計劃,但僱主強制性供款及相關投資回報於在職期間仍然不可轉移。

另外,不少打工仔誤以為一旦成功轉移後,僱主便會將往後僱員的供款直接轉到僱員自選的強積金計劃內。但其實僱員只可以轉移現職帳戶中僱員部分的累算權益,並不會影響將來的供款,因此僱主及僱員會繼續供款至現有的強積金計劃內。

由於打工仔每次必須作全數一筆過的轉移,在第一次轉移資產時,累積的資產往往較多,所以轉移前應作周詳的考慮。另外,轉移指示只屬一次性,換言之,若翌年Marcus再想轉移累算權益,須再次填寫轉移表格。

離場風險要留意

Marcus恍然大悟,「以後我轉換強積金計劃時,還有甚麼需要留意?」筆者順帶一提:「由於強積金買賣不能以指定價格進行,而且權益轉移程序需時,由原受託人賣出所持基金至新受託人買入新基金期間,會出現一段投資真空期,即所謂的「離場風險」。若遇上波動市況時,你便可能會面臨低賣高買,削弱投資回報。」

強積金「半自由行」自去年11月實施以來至今年9月底,僅得8.9萬名強積金計劃成員申請轉移權益至自選的強積金受託人,從數字看來,反應沒有市場預期般熱烈。不過,筆者認為「半自由行」計劃的成效,不應單以轉移個案的數目來衡量,亦樂見強積金計劃成員開始對自己的退休投資加深了解、積極管理自己的強積金投資,如Alex般的年輕一輩,實在令人鼓舞。

「半自由行」下,每個打工仔每年都有機會「轉會」,大家可善用「半自由行」賦予的權利以實現自己的退休大計。踏入年尾,打工仔不妨審視一下過去一年強積金投資的成效,因應個人狀況為來年作出調整,就如擲飛鏢一樣,最重要是認清自己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