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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3-01-28 16:28

緬甸軍政府頒新選舉法 大增參選政黨要求

緬甸軍政府頒布新選舉法,要求現有政黨必須在兩個月內重新登記,否則被視為自動解散,並大幅提升對參選政黨規模的要求。

新選舉法要求,參選政黨在成功註冊後90天內須要有最少10萬名黨員,人數要求是以往的100倍,政黨亦需要半年內,在全國330個城鎮當中最少一半開設辦事處,以及能夠在最少一半選區參選,並須向緬甸經濟銀行存入1億緬甸元,折合4.5萬多美元的資金。軍政府亦禁止被視為違法,或與恐怖組織有聯繫的政黨或人參選。

正服刑的緬甸前國務資政昂山素姬所屬的全國民主聯盟,拒絕接受及承認新選舉法,及軍政府操控的選舉,批評假選舉只是軍政府爭取政治認受性及國際認可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