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22-12-30 21:23
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香港國安法》作出解釋,司法機構表示,根據《香港國安法》第65條,《香港國安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司法機構尊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就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依法行使權力就《香港國安法》第14條及47條作出具法律約束力的解釋。
司法機構會繼續按《香港國安法》第三條的規定,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並根據《基本法》的規定行使獨立的司法權(包括終審權),不偏不倚地履行其司法職能,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