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時事脈搏 | 2022-11-30 11:36

羅健熙非法集結脫罪

放大圖片

2019年11月18日理大衝突期間,多人到尖沙咀聲援時被捕。民主黨主席羅健熙等5人否認參與非法集結等罪,案件今在區院裁決,其中羅健熙罪名不成立。羅健熙為民主黨現任主席。

羅健熙早前自辯稱,案發前得悉同為時任南區區議員的區諾軒於前一晚通宵調停有關衝突,而兩人亦為朋友關係。羅於案發日早上原定前往紅磡,會合區諾軒協助其工作,但因交通受阻改往尖沙咀,並逗留現場以幫助市民。

控方指,雖然辯方律師稱各被告被捕時不知道現場正發生的事,但警方在拘捕行動中留有一條可供離開的路徑,被告未能離開的原因是他們不想離開,或由於他們案發時身處集結活動中較前位置,而無充足時間離開,該兩種可能性,都對現場其他示威者造成鼓勵作用。

同案另外4名被告,陳重誼(70歲,無業)、譚浩鳴(22歲,無業)、莫德惠(38歲,小學教師)及鄧卓儒(26歲,記者)則非法集結罪名成立。鄧卓儒另涉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被裁定罪成,而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