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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2-11-29 18:34

律師會:完全尊重人大常委會解釋國安法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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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李家超已向中央提交報告,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港區國安法》,釐清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可否參與國安案件。

律師會會長陳澤銘表示,律師會不會就個別案件發表評論,尤其是那些涉及正在進行法律程序的案件,然而,《國安法》第65條明確規定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完全尊重人大常委會解釋《國安法》的權力。

陳澤銘指出,據律師會對行政長官的聲明的理解,有關提請僅只關乎不具備在香港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有關提請似乎並非尋求改變已獲得在香港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及大律師的地位。

他又提到,留意到人大常委會的釋法,儘管是合法作出,有可能會影響公眾對普通法制度的觀感,尤其是不熟悉司法和法律制度的人士。

陳澤銘稱,香港法治的基石包括公眾和國際社會對香港的法官、司法和法律制度的信任和信心,他強調對本港法院、司法和法律制度在「一國兩制」下按照《憲法》、《基本法》和《國安法》所展現的獨立性和角色充滿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