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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1 00:00

劉健宇

規管海陸空戶外活動3建議

近年基於新冠疫情關係,本地遊盛行,市民熱衷於假日到郊外進行戶外活動,遠足(行山)、潛水、滑水、獨木舟以至滑翔傘等海陸空活動多不勝數,衍生大量商業機會,雖然很多會安排知名機構認證教練教授,但這既非法定要求,亦存有大片灰色地帶,如對每位教練帶隊人數上限、教練的法定安全責任、不同人士使用空域、水域的劃分,甚至是如何在進行活動時不破壞珍貴的自然環境。 政府理應採取有力措施,確保公眾能在安全的環境享受戶外活動帶來的愉悅。 戶外活動規管存灰色地帶 以滑翔傘活動(Paragliding Activities)為例,根據香港法例第448C章《1995年飛航(香港)令》,任何人士不得因魯莽或疏忽操作航空器(ai ...

(節錄)全文共193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