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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2-09-28 18:43

林定國:內地民商事判決草案是司法互助新里程碑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在10月下旬恢復二讀的《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條例草案》是中港兩地在民商事司法互助的新里程碑。《條例草案》為涉及民商事判決相互執行提供清晰的法律基礎,令執行更為明確及可預測,減低跨境執行相關判決所涉及的風險、法律費用和時間,從而改善跨境貿易和投資環境。

林定國在網誌稱,香港自回歸以來,特區政府與內地簽署了9項關於民商事司法互助的文書,其中與最高人民法院於2019年1月18日簽訂的《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至為關鍵。

《執行判決安排》的涵蓋範圍廣泛,就香港與內地相互認可和強制執行民商事判決,建立更全面機制,減少當事人就同一爭議在兩地重複提出訴訟的需要。《執行判決安排》充分利用「一國兩制」政策,擴闊其適用範圍,涵蓋多類合約和侵權糾紛判決,並明確涵蓋某幾類知識產權糾紛的判決。此重要突破令香港成為首個司法管轄區,與內地就相互認可和強制執行判決簽訂適用範圍如此廣泛的安排,印證「一國兩制」 的獨特優勢。

為落實《執行判決安排》,需透過《條例草案》在香港實施,而內地則會頒布有關司法解釋。

林定國指出,過往在香港依據普通法原則申請執行內地判決,須向香港法院證明有關內地判決是最終及不可被推翻的,申請人可能要就這方面提交專家證據,困難重重、需時冗長且費用高昂。在《條例草案》下,登記判決制度簡單便捷,只要符合規定,就可以在香港執行內地判決。如內地判案法院發出證明書,只要沒有相反證明,相關內地判決須推定為在內地生效的民商事判決,符合其他條件則可予登記,登記後猶如香港判決一樣在香港強制執行。